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大北氣田大北11區(qū)塊開發(fā)方案地面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大北氣田大北11區(qū)塊開發(fā)方案地面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 ||
| 被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
| 評價類別 | 安全預評價 | 行業(yè)類別 | 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yè) | 
| 建設性質 | 擴建 | 項目地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拜城縣境內 | 
| 建設規(guī)模 | 本工程天然氣產量為3.3×108m3/a,凝析油產量為1.185t/a。 | ||
| 項目投資 | 5944.79萬元 | ||
| 主要工藝 | 油氣集輸工藝 | ||
| 評價方法 | 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危險度評價、事故樹分析 | ||
|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物體打擊等 | ||
| 重大危險源 | 無 | ||
| 評價結論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大北氣田大北11區(qū)塊開發(fā)方案地面工程方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范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在其今后的設計、施工和運行中進一步落實建設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本次預評價提出的補充安全措施,確實保證工程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并在工程竣工投產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以實現(xiàn)工程安全、平穩(wěn)運行,建成投產后可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陳宇 | 技術負責人 | 樸松哲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陳宇、黃雅婷 | 評價報告審核人 | 佟海波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雅婷、馬礦召、于冬水、陳全知 | ||
| 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 工程師 | / | ||
| 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專家 | 徐建慶、沙啟躍、朱永忠 | ||
| 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陳宇、黃雅婷、朱永忠 | ||
| 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 | 資料收集、現(xiàn)場勘察及調研 | ||
| 現(xiàn)場勘查時間 | 2020年4月16日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10日 | 
| 現(xiàn)場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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